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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米那苍白的脸上蓦然腾起一道红色。血族将自己的戒指赠予他人,尤其是赠予人类,就表示此人拥有了他不变的情谊,要么是坚定不移的友情,要么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拉米那从来没有把戒指送给过什么人。

“我……我喜欢他,可并不是……”拉米那罕见地期期艾艾地说,“我们是工作上的搭档,也是……朋友,我并没有……那个……”他越说,脸上红晕就越多,堂娜&iddot;伊莎贝拉觉得现在去挤一挤,准能挤下来几滴红汁。

“好啦。”堂娜故作不在意地丢开拉米那的手,“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过我得提醒你,卡尔文可是个人类,人类呀——”她拖长声音,“——生命脆弱又短暂,先不提他活不了几十年,说不定明天他就染上热病一命呜呼了——他的眼睛是怎么瞎的?”

拉米那觉得血族之母的思维有点跳跃。“是疾病导致的。他小时候是可以看见的,但是因为患病,双目失明,他父母负担不起治疗费,又不想被残疾的儿子拖累,就把他丢弃了。”

“噢!人类中也有如此不负责任的父母!”堂娜叫道,“如果他们是血族,对子嗣不管不问是要受重罚的!”

“堂娜……”

堂娜话锋一转,“你为何不把他转变成血族?这样他不仅拥有强健的身体,漫长的寿命,还能重获光明。他从没见过你的模样,对吗?”

她捧着拉米那的脸,轻轻摇晃,“我的拉米那这么英俊帅气,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会迷上你。”

拉米那拉开她的手。“堂娜,这个我说了没用,要卡尔文自己同意才行。他没有转变成血族的意愿。”

“噢,多么可惜。他是个又乖又可爱的好孩子,要是我膝下能添一个这样的子嗣该有多好。”

堂娜&iddot;伊莎贝拉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咯咯咯”地笑成一片。她知道刚才那番话已经让拉米那有点动心了。堂娜喜欢这样的行动,这里施点力,那里施点力,然后悠闲地坐在山峰上笑看雪球自己滚成一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