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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自然是没有了,却不像有警察来过的样子,地上倒是还留着一团暗红的痕迹,她本来没太走近,怕破坏现场,但看着那地上的半晌,总有点奇怪,最终还是壮着胆子走了过去。

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好歹活了两辈子,基本的常识还是有一些。这干涸的暗红水迹,怎么看都不像是血。

可明明昨晚那人是被割腕放了血的?

她彻底疑惑了。

从巷子出来,宁迦才看到,酒吧门外挤满了人,都是年轻男女,大部分应该是学生,个个打扮得新潮另类,脸上写满了狂热,很多人手上还拿着牌子,牌子上写着“s”“苏达”“阿坦”之类的字,显然都是为了hell乐队来的。

宁迦重活几年,虽然还没学会追星,但也知道追星是怎么回事。她一直以为只有电视上那些流量爱豆才会有狂热粉丝,却不知道这种她之前都没听过的地下乐队,竟然也有如此疯狂的拥趸者。

当然,她之前不知道,也可能确实是她比较无知。

她还记着巷子里那场命案,拿出工作牌给门口严阵以待的保安大哥,提早进了门。

这会儿酒吧还没开门,几个先到的服务生正在摆弄桌椅,看到她进来,酒吧领班招招手:“来啦?快点去换工作服,来帮忙。”

宁迦点头,跑去后面的更衣室,换上工作服后,她想了想,最终还是把手机拿出来,塞进了裤子口袋。

“陈哥,今天酒吧旁边有没有发什么大事?”回到大厅帮忙摆弄椅子时,宁迦试探着问领班。

“大事?什么大事?”陈哥一脸莫名,“hell来酒吧驻唱就是最大的事。”

“就……有没有什么打架伤人啊之类的。”

陈哥在飞驰是老员工了,社会人看宁迦这样涉世未深的学生妹,就跟看小孩子一样,以为她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被某些人吓到了,便摆出上司派头,语重心长道:“酒吧三天两头就有喝醉闹事的,你刚来可能遇到这种事有点害怕,不过久了就习惯了。咱么酒吧保安挺多,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