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来旅游。”汝默说:“经过很多地方,感觉这裏是真的很特别。”
“那当然。”小朋嘴裏塞满菊花鱼片:“来来,小朋友,吃这个。”
我郁闷中,汝默看我一眼,温和的说:“他不喜欢人这麼叫他,你叫他名字吧。怀歌。”
“唔,名字很好听啊。”小朋在灯光下仔细看我:“你看起来不大象……唔,是不是混血儿?”
我点点头。
“怪不得这麼漂亮。”他点头说:“唉,我要有个这麼漂亮的弟弟就好了。”
还好他没说我是汝默的孩子。
最后上的是砂锅全鱼,汤汁浓稠喷香,还有一人一碗米饭,秦浩劝他:“你不要再吃了,已经吃了不少了。”
“没关系,我吃得下。”小朋用筷尖指指我:“喏,怀歌这麼小都能吃下这麼多东西,难道我还不如他?”
这个比方打的是有道理,但是……我并不是普通人啊。就算是我极小的时候也可以吞下无论体积和重量都数倍於自己身体的东西,即使变成人的模样,但是吃东西的时候还是可以随意的。
他怎麼能和我相比?
刚才我们就一起吃了不少烤肉,而且看他们的样子,烤肉之前肯定也吃了别的,又吃了这麼多海鲜。我相信就算他是胃口很好的那种人,如果再把这全鱼,还有拌了汤汁的米饭吃下去,也非撑坏了不可。
但是看不出娃娃脸的脾气还是挺硬挣的,虽然三个人都用不赞同的目光看著他,可是他还是拨了一大条黄花鱼的肉,就著汤汁把整碗米饭全吃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