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衣”是安锦的表字。我们成婚之后,我总不习惯改口唤他夫君,又不好直呼其名,索性以表字相称。这称呼里有几分主动示好的意思,因此也只有在我们两个都心平气和,气氛又比较融洽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
“这是我的地方,难道我不能来?”他的语气又有些转硬。我很无奈,多说多错,他的心里像藏了只指甲锋利的猫,时刻准备着蹦出来给我两爪子。
“不是那个意思。”我努力解释,脑子里却想到了孩童时我们心无旁骛轻松愉快地玩娶新娘的游戏。我逼他扮作新娘蒙上手帕,自己却扮作新郎,拿了根筷子去挑。手帕下安锦的小脸红扑扑,我心满意足,拍拍他的肩说,娘子,为夫会好好待你的。安锦羞涩地扭着手帕嗯了一声,在我脸上亲了亲。
我想到那时的情形,心中微松,笑了一声。安锦听见了,语气有些疑惑。“你在笑什么?”
“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如实回答,他却沉默了半响。我正奇怪他为何毫无反应时,一个黑影突然挡住我的去路,让我惊讶了一瞬。
他站在我面前,忽然伸手用力拉过我的腰身。
我有些紧张,在一片黑暗里勉强能感觉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看。浓郁的酒气从他身上钻到我鼻子里,令我皱了皱眉。“灼衣……”
他的力道忽然变轻,俯首在我耳边轻轻唤了一声。“小妖怪。”这声呼唤像在心中酝酿了许久,犹带醉意。
我的胸口涌上些热意,热意上冲,熏热了脸颊。有多久没听到他这么唤过我了,四年?还是五年?
这个奇特的外号,跟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那时我爹刚中进士,做了翰林院的庶吉士,举家搬迁至燕丰,与安家人做了邻居。我那时只有三岁,但性子皮得很,偏爱玩男孩儿的游戏。某一日我偷骑了爹爹给大哥做的青竹马儿,在外头的泥坑里一阵蹦跶之后,碰上了手里握着一只糖饼的安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