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顺带一提,为了节约自己不多的存款,最起码在自己找到适合的兼职贴补生活之前。
格温决定省钱过生活,其中最关键的一项就是自己做饭吃。
伦敦的东西什么都贵,吃的也不例外。十英镑基本上吃不到什么东西。
即便是全素的自助餐都要十二英镑了,格温听说学校的食堂可能更贵。
如果一个月的伙食费达到一千英镑那就太可怕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便宜的,有的乡村餐厅能够提供十九英镑的套餐。带一份主菜的肉食,蔬菜,汤和主食不限量。(当然蔬菜主要是西兰花,土豆和紫甘蓝之类的。)
但是这对于格温来说还是贵了。所以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已经开始学习做饭了。而且还做的像模像样。
当格温遇见李杰的时候她正抱着一个大大的牛皮纸袋。里面装着她五天的伙食。重的她快抱不住了。
不过碰到李杰以后,这种粗活自然交给李杰来做了。
“进来吧!”格温笑着招呼李杰来到自己位于伦敦的新住所。
一座在大学附近,骑自行车大约二十五分钟路程的社区内的一间公寓。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公寓,除了必要的生活设施以外,基本没有其它的东西。
连一台电视都没有,空调也没有。虽然伦敦的夏天也用不到空调就是了。
不过李杰觉得最好还是有个空调,因为房间有点潮,空调至少能够抽湿。
“你就住这?”李杰有些诧异的问着格温。因为这样的住宿条件实在算不上好。
李杰注意到公寓边角的墙纸已经有些发霉了,而且墙皮有些翘起,这证明这所房子有多潮湿。